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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福部國健署提醒,4月1日起,各國家公園主管單位所指定的區域,以及各縣市政府指定供民眾休閒的公園、綠地等,除吸菸區外,不得吸菸,違者將處2000元以上、1萬元以下罰鍰。

國健署表示,列入禁菸範圍包括國家公園、國家自然公園、風景特定區及森林遊樂區裡遊客較多的區塊,但在區塊外或區塊內特設的「吸菸區」,仍可吸菸。各國家公園提出的指定範圍不盡相同,例如陽明山國家公園總面積1萬1000多公頃,只選擇旅客較多的10區塊公告禁菸、約122公頃。「公園綠地」也須依法區隔無菸區;但有些社區公園面積小,難設吸菸區,可以整個公園禁菸,吸菸者須在園外吸菸。

(記者黃以敬)

 
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4/new/mar/31/today-life6.htm

 

13國家風景區禁菸 共66處

 

(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日電)交通部觀光局配合衛生福利部政策,在13個國家風景區內指定66處禁菸場所,今天起生效。

觀光局說,國家風景區內禁菸場所主要是遊客中心、步道、公園、辦公室、簡報室、休息區、停車場。

根據觀光局公布的66處國家風景區內禁菸場所,以台南市19處最多;其次是台東縣8處、屏東縣7處、新北市6處,其他縣市都在5處以下。

觀光局說,國家風景區禁菸場所,已設置標示牌,會請管理人員加強勸導,對違規者協助採證送當地衛生局查察處理。

觀光局也函請各旅行業及導遊人員、領隊人員等公會、協會轉知會員有關禁菸規定,同時告知旅客如在國家風景區禁菸場所吸菸,依菸害防制法,可處新台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。1030401

 

資料來源: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13國家風景區禁菸-共66處-022644498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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