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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抑制醫療浪費,健保局擬對七歲至六十四歲看病超過卅次以上民眾,逐次加收五十元部分負擔,六十五歲以上超過六十次以上,亦將逐次加收五十元,超過九十次以上則加收一百元;預計有一百七十八萬人受影響,若保守以每人加收五十元估算,健保每年將可增加近九千萬元收入。

健保局近日提出「加重不當醫療利用部分負擔調整」方案,邀集醫界及相關團體討論,健保局主秘蔡淑鈴表示,各方還有不同看法,將再蒐集意見,最後提送健保會討論決定,未來也不排除採一定比率的方式加收部分負擔,而非定額。

178萬人受影響 健保收入增近9000萬元

健保局資料指出,民國一○一年門診(含六歲以下兒童)全年就醫超過卅次的約二九二.一萬餘人,占總就醫人數十三.二%,其中介於卅一至六十次約二百四十六萬餘人,占十一.一%,就診次數介於六十一至九十次達卅七.三萬餘人,占一.七%,就診高於九十一次以上則有八.八萬餘人,占○.四%。

重病、離島分娩、未滿6歲不加收

健保局曾於八十八年實施高診次部分負擔,直至九十三年才取消,為抑制醫療浪費,此次又考慮舊制重施。由於目前國人一年平均就醫次數十五.一次,因此健保局規劃超過卅次才加收費用;至於重大傷病及山地離島分娩等民眾則不受影響,六歲以下兒童也不加收。

消基會批給付不管控 加重民眾負擔

消基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指出,問題在有無醫療浪費,而不在看病次數多少,健保局一再強調健保IC卡的功能有多強,可抑制醫療浪費,但到頭來,IC卡與紙卡沒有兩樣,健保局不思藉由給付管控醫療浪費,反而加重民眾就醫的負擔及門檻,生病民眾很無辜。

老盟:於法無據 多收費懲罰老人

健保會委員、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表示,健保局一再強調使用者付費,但現在民眾就醫都有繳部分負擔,高診次加費根本於法無據,對於不當或重複就醫的民眾,應回歸健保法五十三條,先輔導,仍不聽才在指定醫療院所就醫,利用率高的都是老人,增加收費等於懲罰老人。

七十一歲的張老先生同時有心血管及糖尿病等疾病,膝關節也不好,不良於行的他說:「年紀大了,看病是不得已,以後看病得要付更多的錢,很擔心錢不夠。」

台灣醫院協會理事長楊漢湶則表示,根據經驗,增加高診次部分負擔的抑制效果頂多持續三年,卻會影響到真有就醫需求的人,健保局應慎重。

 
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13/new/may/14/today-life1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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